各市直有关单位,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:
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闽财教指〔2026〕72号),下达我市2026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(2026-2027年)专项经费90万元(经费申请人员45名,具体清单详见附件),现将此次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,功能科目列“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”。
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,加强资金使用监管,单独设账,独立核算,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挪用。科技特派员须在派出单位(事业单位)、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和财务制度健全的服务单位报账。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9月2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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